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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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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骐盛物流
    • 来源: 海关12360
    • 日期: 2014-07-04
    • 浏览次数: 3171
    【提醒】2014年6月25日起,报关单随附单证上传要注意
    “为什么在电子口岸预录入客户端(简称QP系统)上传报关单随附单证会被退单?退单原因为‘合同未上传’。”最近不少企业打电话询问020-36293430,骐盛公司热线。
    我司了解到,原来不少企业在上传随附单证时,都是将发票、合同、装箱单等单证扫描成一个PDF文件,然后放到发票栏上传。但是自6月25日H2010系统更新以后,企业通过QP系统上传随附单证时,发票和合同都必须单独扫描后在对应栏上传,如发票需在发票栏上传,合同需在合同栏上传,否则就会出现退单的问题了。是不是觉得很麻烦?实际上此次系统更新是为了更好的优化通关作业无纸化功能。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6月25日以后,根据海关总署第25号公告,在广州关区报关的企业在通关时上传报关单随附单证已得到更进一步的简化合并。其中:
    进口加工贸易及保税类货物报关单,除发票仍需上传外,合同、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包括未列明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上传,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进口非加工贸易及保税类货物报关单,除合同、发票仍需上传外,其他单证如: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包括未列明随附单证)企业在申报时可不上传,海关审核时如需要再提交。
    出口货物各类报关单,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合同、发票、装箱清单、载货清单(舱单)等随附单证(包括未列明随附单证)均可不提交。
    “单证暂存”企业在申报进口报关单时,系统提示要上传随附单证的,只需上传发票和合同,且只上传发票和合同的首页(各一张)即可。相关纸质单证仍按“单证暂存”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留存保管。
    所以,让我司小编总结一下吧:
    随附单证要仔细,发票、合同分开传;无纸通关已优化,通关便利更简化。
    您记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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